企业等级: | 普通会员 |
经营模式: | 生产加工 |
所在地区: | 山东 德州 |
联系卖家: | 冯经理 先生 |
手机号码: | 18653423588 |
公司官网: | www.njssmy.com |
公司地址: | 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开发区长江大街 |
发布时间:2022-08-27 00:32:50
吊篮移动方案必须由租赁单位***技术人员操作。
屋面悬挂机构移动到新位置时,必须将垫木重新放置于加强绳
立杆垂直点下方。垫木严禁使用砖石块代替。
立杆下方垂直支点必须放在屋面可靠的承重支撑点上。
新位置的横梁与大墙夹角不得小于45度。
当屋面悬挂机构在检修或移动时,必须在吊篮上设置“严禁使用”警示标志以防事故发生。
ZLP630电动吊篮主要由两部分组成,钢梁支撑平台与工作悬挂平台组成,工作悬挂平台目前市场为1+2+3米共计6米组成,长度在不超过6米的情况下可任意组装
,通过人力上下压动压把来完成操作。设备安装前,首先检查手扳葫芦空载时连续扳动前进杆和反向杆,在其全程范围内动作应灵活、轻快、无卡阻现象。检查安全锁手柄在扳动时是否灵活可靠。
在使用建筑吊篮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各项规定。
严禁建筑吊篮超载作业
建筑吊篮操作人员必须是经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技能操作培训、考核合格并取得有效资质方可上岗操作;吊篮必须专人操作,严禁未经培训人员或未经主管人员同意擅自操作。
操作人员作业时应佩带安全帽、安全带,安全带上的自锁扣应扣在单独牢固固定在建(构)物上方的悬挂生命绳上。
操作人员酒后、过度疲劳或情绪异常时不得上岗作业。
双机提升的建筑吊篮必须有二名以上操作人员进行作业,严禁单人升空作业。
操作人员不得穿着硬底鞋、塑料底鞋、拖鞋或其他易滑的鞋子进行作业,作业时严禁在悬吊平台内使用梯、凳、搁板等攀高工具和在悬吊平台外另设吊具进行作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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